2016年3月1日,我国的首部反家暴法正式施行。为提高广大妇女群众的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宣传和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3月1日一大早,由文成县妇女联合会组织的,工会、公检法部门、律师等广泛参与的法律宣传活动在文成县人本超市对面如火如荼地进行着。
文成县律师做为本次宣传活动的参与者之一,积极担任起了法律咨询这一职责。在宣传活动现场,有不少妇女应声而来,询问什么是反家暴法,反家暴法如何施行,以及具体如何运用反家暴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场的律师也对她们一一作了仔细的解答。遭受家庭暴力,群众最关心的就是求助的途径问题。根据《反家庭暴力法》,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都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公安机关可以对加害人出具告诫书,受害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在活动上,各单位也发放了大量的法律宣传手册,人民群众们争相领取和阅读。此次活动是落实妇女权益维护行动,深化妇女法制宣传教育,强化妇女维权意识,切实为广大妇女办实事、做好事的重要举措。本次活动也受到了妇女同志的一致好评,真正提高了妇女的法律素质,增强广大妇女遵纪守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文成县司法局法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