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7 星期六
永嘉做好“三个度”提升农村法律顾问服务水平
发布时间:2015-04-27

 

    永嘉县司法局在去年农村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及时转变服务方式,尽心尽责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全面推进永嘉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截止当前,全县农村法律顾问走访村居2932人次,电话联系1384人次,共接受咨询4677人次,发放便民联系卡(名片)3450份,帮助修订村规民约、审查合同、代拟法律文书65件,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活动68场次,协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件,参与疑难纠纷调解28件,成功率100%。

     一是调整工作灵活度,提升法律顾问服务效能。结合永嘉实际,及时下发《永嘉县司法局关于下达2015年度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任务的通知》。积极转变服务方式,深度挖掘探索法律服务效能。在原先 “一村一居一律师”的工作模式上探索建立“一镇一街一团队”的工作模式,成立16个由3-7名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的服务团队,分别前往18个镇(街道)辖区内的81个社区开展“组团式”法律服务,将责任落实到法律顾问团团长,积极开展“会诊式”服务,法律顾问团队合力讨论处理疑难复杂的重大问题、群体性事件以及敏感性涉农问题,有效改变以往“单打独斗”、“顾而不问”的现象,最大限度追求“1+1大于2”的农村法律顾问品牌效应。

    二是挖掘服务纵深度,丰富法律顾问工作内容。针对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等实际需要,重点做好服务“四边三化”、 “三改一拆、 “五水共治”等领域的法律服务;同时,加强与辖区内司法所的工作联系,重点做好农村法律顾问制度与农村普法工作、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人民调解工作、法律援助以及信访等工作相结合。认真落实 “渗透式”服务,主动进村入户,加强与基层群众之间的沟通交流,把法律服务渗透于日常的群众工作中;落实“约定式”服务,将法律顾问联系方式在村务宣传栏公开,方便群众自行与法律顾问约定服务时间,及时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落实“上门式”服务,针对社区老年人、残疾人及其他特定群体开展上门服务,切实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中。

    三是加大队伍管理度,提高法律顾问服务质量。依托全县14个司法所,加强对全县74名农村法律顾问的指导和监管力度。健全完善考核机制,落实定期服务制度,跟踪问效制度、定期考核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工作记录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不断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系统学习涉农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农村法律顾问工作实务研讨;对照《永嘉县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规范服务行为,不断提高法律顾问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通过《永嘉县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细则》检查监督农村法律顾问工作;经常性开展农村法律顾问工作交流与总结,推进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机制创新、服务方式创新、评估体系创新;积极开展先进典型农村法律顾问的宣传和表彰,进一步推动农村法律顾问工作水平。 

                                       永嘉县司法局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