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和提高社区(农村)法律顾问工作的服务质量,推动平阳县社区(农村)法律顾问制度的健康发展,近日,平阳县司法局出台了《平阳县社区(农村)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平司〔2015〕2号),并下发《关于下达2015年平阳县社区(农村)法律顾问工作任务的通知》(平司〔2015〕3号),对2015年社区(农村)法律顾问制度进行全面的改革和完善。
一是采取主动申报。为更好的提高顾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由愿意担任社区(农村)法律顾问的律师、法律工作者主动向司法局申报,未申报的律师、法律工作者将不再开展此项工作。
二是创新服务模式。为更好的整合人力资源,便于集中开展法律服务,采取组团式的服务模式,将全县6个律师事务所、6个法律服务所组成13个服务团,每个团推选出团长、副团长,并进行分工安排。由服务团同社区(农村)签订法律顾问签订合同,由团长对法律服务团的工作负领导职责。
三是优化分配方案。为便于日法律服务团集中开展法律服务,同时,也便于司法所开展日常联络和监管工作,将66个社区按照地域区位、方言情况划分为若干个组片,分配给各个法律服务团,如水头镇划分为两个组片,分配给横阳律师事务所的两个法律服务团。
四是合理确定任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更切合实际的工作任务,着重要求社区(农村)法律顾问保质保量的完成坐班、走访、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等工作任务。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鼓励法律顾问开展调解矛盾、法律援助、审查合同、修改村规民约等法律服务。
五是量化工作补贴。将各项具体工作的补贴量化,年终考核后,将根据具体开展的工作量发放补贴。同时,法律顾问开展的调解矛盾、审查合同、修改村规民约等工作视开展情况适当给予补贴。此外,今年还新增了交通补贴,根据服务的次数和乡镇距离的远近发放交通补贴。
六是加强监督指导。一是进一步发挥司法所的监管作用,完善督查制度和技术手段。社区坐班工作将利用社区信息平台采取预告方式,提高居民知晓率。二是按照市局工作部署,做好社区(农村)法律顾问平台的工作信息报送制度。三是完善考核工作细则,制作更有针对性的考核方案。
平阳县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科
二〇一五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