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嘉县局按照《关于做好2014年度农村(社区)法律顾问考核的通知》(永司发〔2014〕36号)文件要求,对全县的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开展年度考核。
一是严格考核。首先,由司法所根据日常掌握的农村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并结合召开村委会负责人座谈会、实地查看工作等了解法律顾问的走访、法制讲座等工作落实情况,依据考核内容与标准,确认考核分数,并于2014年11月20日前将《永嘉县农村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表》报送县局法管科。紧接着,县局法管科根据考核内容和标准,对法律服务单位提交的业绩考核申报表、卷宗档案等相关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同时利用本月下旬律所百分制年度考核检查农村法律顾问工作调查核实,并结合司法所的年中督查成绩,于11月25日前确定考核等次。
二是奖惩分明。4月份下发的《永嘉县司法局关于下达2014年度社区(农村)法律顾问工作安排的通知》(永司发〔2014〕11号)文件,其中《2014年永嘉县社区(农村)法律顾问工作标准》明确规定,“2014年永嘉县社区(农村)法律顾问原则上为每个社区一年16000元,工作量大且年度考核优秀的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县局将严格依据考核结果与发放的标准发放补贴。
三是及时总结。除了平时的调研,更能通过年度综合考核体现的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促进法律服务进农村(社区)工作更好地开展。从法律服务单位和司法所报送的材料来看,2014年度的农村法律顾问工作总体良好,为村民提供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等方面相对成效明显,其他方面都按《2014年永嘉县社区(农村)法律顾问工作标准》执行得比较到位,但反映出的问题也较突出,如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是否必要、走访为主服务模式是否合理,为我县2015年度农村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的完善提供了参考依据。
永嘉县司法局法管科
201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