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7 星期六
龙湾区成立协会商会法律顾问团
发布时间:2014-11-26
    为发挥律师在完善商会、行业协会治理机构方面的作用,促进会员企业转型升级,根据司法厅、省工商联《关于建立商会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龙湾区近日成立了龙湾区协会商会法律顾问团。
    一是组建法律顾问团。11月5日,龙湾区司法局和工商联召集各基层商会、行业协会(商会)秘书长等20余人召开商会法律顾问工作座谈会,就建立商会法律制度等事项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关于成立龙湾区商会法律顾问团的通知》,组建了商会法律顾问团,会员主要由各律师所的主要负责人和执业经验丰富的律师(共计11人)组成。
    二是明确顾问团职责。商会法律顾问工作主要由双方合同约定明确,但对服务内容也作了范围性规定。主要包括:办理商会发起、设立、报批过程中法律文书的起草、登记等法律事务。制订章程和规范性文件,或者对商会章程、规范性文件和制度进行法律审查,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和建议;对商会依法履行职能、完善治理结构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依法维护商会合法权益等十方面的内容。同时,各顾问律师也可以与各商会协商拓展服务内容。
    三是建立顾问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五项制度:一是工作联系制度。区商会法律顾问团设团长1名、副团长1名,负责牵头法律顾问团工作。二是工作会议制度。顾问团每年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总结交流情况,研究部署任务,确保服务及时、准确、到位。三是工作管理制度。由区司法局对法律顾问团成员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四是工作运行制度。本着咨询免费、代理优惠原则,具体服务事项双方自由商定,并促进法律顾问协议的达成。五是工作宣传制度。顾问团每年以团体名义至少组织一次商会法律咨询服务活动,促进商会、行业协会合法、规范、有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