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7 星期六
品和所召开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会暨新生代律师交流会
发布时间:2014-11-04
    2014年10月30日晚7点,于浙江品和律师事务所二楼会议室召开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会暨“2014届新生代律师交流会”,由全体实习律师和执业三年以下的律师参加会议,品和所主任胡奎律师莅临指导,交流执业经验。
    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会上,由胡奎律师结合律师执业特点,就自己对四中全会的学习体会,为大家解读律师30次出现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意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为我们律师行业的大发展带来了重要契机,我们作为法律实务工作者,要面向社会,面向我们服务的群体,大力宣讲法治,宣传法律,强化自身素质,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坚定律师的职业信仰。
    接着召开“2014届新生代律师交流会”,胡奎律师结合自身经历向全体新生代律师传授“律师办案的25条铁律”,并告诫初任法律工作者的年轻律师,在当下的法律框架下,律师的生存之道:不仅是匡扶正义,治病救人,还有一条铁律是:保护自己。律师虽然是公民伸张正义的仆人,但大意失荆州,骄傲失街亭,律师不能大意,也不能骄傲。所以在接待当事人和办案过程中,一定要牢记这25条铁律,谨慎对待一切。最后,年轻律师提出自己执业以来的遇到的困难与疑惑,胡奎律师均耐心的一一解答,无私的分享自己的执业经验,让年轻律师收获颇丰。
    经过一晚上的讨论与学习,我们这批年轻的律师对自己的职业和发展前景有了更深的认识,我们要摒弃那颗浮躁的功利心,勤于耕耘,而不急于收获,相信每一次无偿的劳动都是我们今天撒下的种子,都是我们未来的案源增长点,今天不发芽,总有一天也要冒出来,开花结果。
                              (浙江品和律师事务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