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局“四层次”开展农村法律顾问督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4-10-11
为全面了解农村法律顾问工作落实情况,提升农村法律顾问服务质量,9月10日至9月25日,瑞安市局通过问卷调查、召开座谈、实地走访、随机抽查等“四层次”开展对辖区内的村居、社区的法律顾问工作进行督查活动。
一是问卷调查找问题。制作3000份问卷调查表发放给镇街领导、司法所人员和村居(社区)干部,了解农村法律顾问的服务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了解镇街、村居(社区 )的法律需求及时反馈给所在村居(社区)的顾问,使服务更贴近农村需求。
二是工作座谈求实招。分三层次召开农村法律顾问工作座谈会。以镇街村居干部为对象,由司法所(分局)组织辖区内的村居干部就农村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座谈,对法律顾问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一次全方位评价,实行顾问人员与村居干部面对面沟通;以法律顾问人员为主体,召开经验交流会,围绕当前我市农村法律顾问工作存在的问题就如何做好此项工作畅所欲言,并作工作交流;以镇街分管领导为对象,以司法局的名义召集15位镇街分管领导开座谈会,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
三是实地走访看成效。对照《瑞安市村居(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15个司法所(分局)对辖区内的村居(社区)进行了走访,监督农村法律顾问工作是否落实到位。查看镇街行政村、社区农村法律顾问牌上墙情况以及农村法律顾问工作资料发放情况,走访了解法律顾问每季下乡服务及授课情况,并组织满意度测评,听取村干部关于农村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逐步提高乡村法律顾问工作质量。
四是随机抽查强管理。在司法所(分局)督查的基础上,瑞安市局组织人员随机抽查部分法律服务单位进行走访,详细了解顾问的服务方式和方法,以及检查农村法律顾问工作记录情况,并走访顾问村居(社区),核实顾问人员工作开展情况。检查中,多数顾问都能按照考核办法的要求,每季走访顾问村,并与顾问村经常联系,及时做好台帐记录。但也有少数顾问人员未按考核办法的要求服务,对此该局提出了整改方案,并督促他们要及时为村居(社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瑞安市司法局法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