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7 星期六
洞头县局开启“敬老月”法律服务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4-10-09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我县养老事业健康发展。近日,我局联合县普法办,组织县法律援助中心、县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工作人员,开展“情系养老院 法护夕阳红”现场法律咨询,开启了“敬老月”法律服务宣传活动。
    老年人是社会的重要群体,是公共服务的重要对象。随着我省老龄化社会加速发展,老年人口规模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选择在养老机构养老,养老机构虽然解决了老人们的日常生活需求,但对老年人在赡养、婚姻、医疗、保险、住房、遗嘱、救助等方面遭遇的诸多法律问题。借此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我局主动出击,迅速深入小三盘养老院、小三盘村开展法律服务宣传,通过现场咨询、座谈等形式,告知办理法律援助、公证等法律服务的范围、申请条件、程序等内容,及今后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寻求解决的途径和方法。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2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2件。同时将充分运用宣传栏、宣传窗以及广播、微博、微信等多种平台、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与老年人权益保障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宣传声势。
                                   (洞头县司法局法管科吕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