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7 星期六
永嘉县司法局年中督查促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质量提升
发布时间:2014-10-08
    为全面了解今年来我县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落实情况,检验2014年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方案的可行性,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对所在地农村 (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永嘉县局出台了《关于开展农村法律顾问工作年中督查的通知》,由18个司法所全权负责辖区内的农村(社区)法律顾问考核工作。经初步统计,司法所召开座谈会10次,发放问卷调查表约2000份。经反馈,社区、村(居)对全县74名法律工作者的顾问工作总体满意,但也反映出问题和不足。同时,司法所针对督查结果、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更好的开展等提出了意见建议条30余条。此次督查活动意义深远。
    1、司法所为督查主体,力求客观公正。结合县局出台的《永嘉县司法局关于印发2014年度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永司发25号)文件,积极落实司法所对农村 (社区)法律顾问监督指导职责,全县各司法所按属地管辖原则,统一于8月份通过座谈、问卷调查等进行督查,并结合自身的日常监督,对全县81个城乡社区(辖内906个行政村、12居委会,17社区居委会)74名法律工作者的顾问工作履职情况进行了一次全方位评价。由于督查者是直接进行日常监督的司法所,反馈者是直接被服务的对象,督查结果比较客观全面地反映了我县农村法律顾问的工作现状。
    2、服务实效为督查重点,助推质量提升。督查是手段,促进提高全县农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质量是本次督查活动的最终目的。不管是各法律顾问工作牌发放是否到位、日常走访是否正常、法制讲座是否开展,还是知晓率、满意度,都是目前开展好顾问工作必不可少的,是最体现顾问工作质量的环节。因此,本次督查在司法所的精心组织下,以《2014年永嘉县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标准》为准,按每个顾问单位不少于2份、每位农村法律顾问合计不少于20份问卷调查的标准,就村居干部(村民)知晓率、农村法律顾问联系牌上墙、走访制度落实、法制讲座开展等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3、广征言论为督查手段,总结经验教训。根据村居的反馈和司法所的建言献策,我县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还需要继续加强和继续调整。首先是继续加强日常法律服务工作。虽然有些方面可能需要调整,但目前的首要任务是保持工作的稳定性。走访、法制讲座、法律咨询、信息报送仍是法律工作者的主攻任务,也是司法所日常监督的重点。其次是继续调整。农村法律顾问工作开展已有几个年头,但仍处于摸索和调整状态。目前我县的主要问题有社区法律顾问的存废、知晓率如何提高及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的合理性和稳定性。根据村居的反馈和司法所的意见建议,接下来我县将着重加强以下四点工作,提升服务质量:一是加大农村法律顾问的知晓率;二是加大司法所的日常督查力度;三是加强法律顾问与司法所、顾问单位的日常沟通;四是加强服务方式方法和服务内容的探讨和创新。(永嘉县司法局法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