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7 星期六
平阳县“三发挥”推行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有效覆盖
发布时间:2014-08-27
    今年以来,平阳县司法局针对在社区(农村)法律顾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心,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严肃工作纪律,不断提高群众知晓度,充分发挥社区(农村)法律顾问作用,确保实现有效覆盖。
    一、发挥协调组织作用,加强与村居工作联系
    依托基层司法所,建立健全社区(农村)法律顾问工作与基层司法所工作之间的有机协调机制。发挥基层司法所同社区(农村)联系密切的工作优势,开展日常工作宣传,协调法律顾问和社区干部关系,引导社区(农村)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服务作用。
    二、发挥督查考核作用,严肃顾问工作纪律
    一是开展日常督查和集中督查相结合。由司法所每季度开展对社区(农村)法律顾问的督查工作,督查结果将纳入年终考核。8月中下旬,集中开展对社区(农村)法律顾问的督查工作。由各司法所对辖区内社区开展社区(农村)法律顾问工作全面督查,由县局组织对全县30%社区进行社区(农村)法律顾问工作重点督查。
    二是完善考核机制。将司法所意见纳入入年终考核。由司法所于每年11月15日前对所在地社区(农村)法律顾问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评议,出具考核意见。
    三、发挥宣传工作实效,提升民众工作知晓率
    一是组建组建青年律师法律服务团。将担任社区(农村)法律顾问的优秀青年律师组成专业法律服务团队。利用去乡镇、学校、社区(农村)开展普法讲座的机会,充分宣传社区(农村)法律顾问工作。
    二是制作宣传材料。根据社区(农村)法律顾问的调整情况,重新制作发放了顾问牌。在今年统一制作的社区(农村)法律顾问宣传牌上,明示法律顾问身份、服务内容、服务时间、联系方式等。同时,还向村民发放3万多张联系卡,方便联系沟通,提高村(居)民对法律顾问的知晓率。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