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为全面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最高法院出台“三项规程”(即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等三项规程)并部署试点工作。乐清市司法局积极参与这项工作,形成领导重视,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格局,勇于破解刑事审判实践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工作任务。
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工作会议召开后,乐清市司法局迅速召开全市律师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律师是庭审实质化的受益者、参与者和推动者,要求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诉讼过程各个环节中的积极作用,做到积极主动、履职尽责、全面跟进。根据“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职责分工要求,认真落实工作任务,积极对接相关单位,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力争在侦查环节即能应援尽援。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律师服务水平。
主动适应庭审实质化改革,积极组织律师参加温州律师协会举办的“庭审实质化改革形势下律师有效辩护”为主题的温州刑辩论坛。先后组织全市骨干律师100人次参加三期浙江控辩大讲堂系列活动,通过对交叉询问、非法证据排除、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重要出庭技能的学习,进一步提升律师执业素养,提高律师刑辩能力和控辩水平。通过举办乐清市检察官与律师控辩赛、开展模拟法庭实战训练等方式,不断训练提高律师的庭审应对能力。
三、加强执业监管,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强化律师所百分制考核,利用律师综合管理平台对律师的办案质量、收案收费、投诉查处、诚信满意度等进行动态监管;开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评查和卷宗评查活动,将评查结果与律师所及律师的诚信档案、年度检查等挂钩,并作为年度评优评先重要依据之一。深化和完善律师执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自觉接受全社会对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用制度来保证守信者得益失信者受损。落实温州市律师协会律师职业水平评价试点工作,提升律师行业的社会公信力。
四、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积极推动两高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落实。重点针对“老三难”和“新三难”问题,开展《规定》落实情况调研,定期开展律师执业权利受侵犯的情况统计,为政法机关协调落实《规定》各项内容提供参考。落实《关于建立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的意见》,开展法官眼中的“十佳律师”和律师眼中的“十佳法官”评选活动。与乐清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联合召开工作交流会、检察官与律师构建良性互动关系座谈会,协调解决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引导律师事务所开展规范化、品牌化、专业化的建设,做好四家律师所整体搬迁进驻乐清总部经济园办公事宜。以乐清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出台《关于壮大公职律师、社会律师队伍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律师行业“名所名品名律师”培育工程,采取多项政策扶持律师业发展。
法律服务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