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7 星期六
洞头区司法局出台12条措施服务非公经济发展
发布时间:2016-08-12

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为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近日,区司法局和区工商联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在法律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加强合作的意见》。

《意见》指出,加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法律服务工作有利于营造良好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制环境;有利于发展和壮大非公有制经济;有利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减少法律纠纷;有利于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意见》分组织架构搭建、机制制度建设、具体服务措施等三部分,共十二条。成立法律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和非公有制经济法律服务中心,分别由区司法局和区工商联负责日常运行。建立服务协调机制、联合调研机制、信息共享制度、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律师事务所联谊制度等四项,强化双方紧密协作,互通情况,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在公证主动服务、法律顾问制度推进、网络法律咨询平台、商会人民调解组织、送法进企业活动、职工法律援助等六个方面提出具体可操作性的做法及双方工作职责。

                                                   洞头区司法局法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