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7 星期六
平阳县司法局举行司法所长助理任职仪式
发布时间:2016-07-05

 2016年6月29日下午,平阳县司法局举行司法所长助理任职仪式,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庄治中,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金良标,党组成员伍和瑶,基层司法所所长、法管科全体工作人员,律师事务所主任、司法所长助理等21人参加活动仪式。

由金良标副局长宣读《关于选派青年律师挂职司法所长助理的通知》(平司〔2016〕43号)文件,从指导思想、活动内容、工作要求三方面出发,对所长助理工作做了全面的部署。

司法所所长、司法所长助理代表分别做了表态发言,对助理工作的合理高效实施进行了殷切展望,并表达了将全力投入到此项工作中的决心。律师事务所主任代表表示律师事务所会作为司法助理强有力的后备力量,不仅会在时间和待遇上给予充分保障,更会在矛盾纠纷、普法宣传等工作上给予专业支持。

庄治中局长为五名司法所长助理颁发了聘任书,并对助理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

一是提振干事信心,领会助理工作的深刻意义。助理工作在强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升青年律师基层实务能力、保障基层群体法律服务需求上起着重要作用,要求青年律师、司法所长加强思想重视,积极投入工作。

二是明确角色定位,增强助理工作的实际效用。法管科要当好“火车头”,搭建好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和青年律师的沟通平台;司法所要做好对司法所长助理的帮带工作,让青年律师能尽快融入司法所;青年律师要明确在人民调解、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等方面的责任义务,与司法所一同探索法律服务的新途径。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助理工作的持续推进。加强对助理工作的监督考核,将考核结果与法管科、司法所年终目标考核,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青年律师推先推优相结合。及时总结助理工作的问题,广泛征集乡镇党委、群众意见,不断调整完善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工作的宣传推广,增进社会各界对这项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可度,进一步扩大助理工作的覆盖面,更好实现服务效果。

 

                                         平阳县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科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