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7 星期六
平阳县局选派青年律师挂职司法所长助理
发布时间:2016-06-21
    平阳县司法局近期出台文件,选派优秀青年律师挂职司法所长助理,将律师专业优势和司法所基层实务优势相结合,加快青年律师成长,深化基层法律服务水平。
    一是做好调研论证,推进前期工作。组织考察团赴安吉、海宁等考察青年律师培养经验做法,召开专题“青年律师培养新思路”讨论会,组织全局干部“头脑风暴”,形成选派青年律师挂职司法所长助理思路。县局法管科在2个月内7次赴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开展调研,召开座谈会,与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在青年律师意愿、司法所需求、开展模式等问题上多番研讨,形成工作初步方案,广泛征求乡镇党委政府、群众意见。采取以青年律师自主意愿为前提,律师事务所推荐为基础,县司法局综合评估为保障,择优选派5名青年律师参与第1期挂职工作。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工作职责。盯准基层法律服务资源不足短板,明确青年律师挂职期间在人民调解、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等方面的责任义务,组织青年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法律六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法律服务五进”、群众法律咨询等工作,强化青年律师日常管理,督促青年律师每周不少于2天在司法所坐班值班,发挥青年律师专业优势,有效提升基层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能力。针对青年律师基层经验不足、成长渠道不多的短板,做好青年律师挂职期间培训培养计划,采取“所长—助理”一对一导师制培养的方法,教授青年律师基层工作方法,加强青年律师挂职期间的宣传力度,努力打造明星司法所所长助理,助力青年律师成长成才。
    三是强化后续举措,形成长效机制。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方案,扩大青年律师挂职司法所长助理工作覆盖面。在确保青年律师挂职期间职能作用有效发挥的基础上,细化服务内容,量化服务指标、形成服务清单,实现法律服务产品化、名品化。探索将青年律师挂职与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援助等工作相结合,对挂职服务效果好、群众口碑佳的青年律师在村(社区)法律顾问聘任和法律援助案件指派上予以优先照顾,实现服务辖区重合。强化青年律师挂职监督考核,考核结果与司法所年终目标考核、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青年律师推先推优相结合,建立青年律师挂职司法所长助理常态长效机制。
                                         平阳县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