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共同促进苍南法治社会建设,6月3日下午,苍南县检察院、法院联合苍南县司法局召开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座谈会,就县两院即将出台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有关文件征求律师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苍南县司法局局长陈健、副局长谢贱恩、检察院检察长潘勇及检察院党组成员、县法院院长陈斌及法院党组成员出席座谈会。与会的还有全县14家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县司法局法管科、县法院6个庭室、县检察院10个科室负责人。
会上,律师代表们踊跃发言。杨乃柱会长、林佳云主任等均表示此次会议是自己从九几年开始执业以来参加过两院组织的最大的场面,这表明了县两院对律师执业权利和执业环境的重视。
律师代表普遍认为,法院、检察院即将出台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文件,充分体现了两院对律师工作的重视,文件内容较为完善,在保障律师知情权、出庭权、调查取证权等方面下足了功夫。
与会律师对苍南检察机关全面推行案件集中管理机制,实现“一站式”服务给予了高度评价。刘子钦主任代表说:“县检察院在保障律师知情权方面做得很好,案件管理部门短信通知很及时,在案件移送起诉、退查时,都有通知,这非常好,希望进一步增加通知的环节”。
律师代表们就进一步完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文件提出了宝贵意见建议。
法之剑律师事务所杨乃柱主任提出,苍南县人民法院人少案多,立案排除时间较长,开庭时间安排过分紧促,应该增加辅助工作人员减轻法官压力,同时也给广大律师带来便利;在执行方面应该加大执行力度,推行执行公开,及时向执行代理人反馈信息。杨乃柱主任还向检察院提出,乃柱主任还向检察院提出《苍南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的规定》中的第七条流程应该更加完善,增加依申请或主持如开庭前证据交换,达成合议的形成书面材料送达法院;同时应设立专人接待、审查材料,特别是法援案件中有委托律师的应及时告知看守所。
浙信律师事务所林佳云主任提出保障律师出庭权,应注重通知律师程序的进展情况;同时指出两院如此的重视,律师应该更加自律,维护好律师形象。林佳云主任还以绍兴市人民检察作出的十项承诺为例,建议我县两院能够在文件中明确程序进展的通知及答复时间。
正昌律师事务所陈立启主任提出,除保护律师的阅卷权外,也要规定保护被害人的代理人的阅卷权等。
另有律师代表建议,法院、检察院要进一步加强“程序性决定信息”对律师的及时告知。如某程序性决定事项做出后,规定几日内通知律师等。
律师代表发言后,苍南县司法局局长陈健指出此次座谈会意义重大,他就如何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提出了创建平台、开拓救济渠道等建议。一创建服务平台:着力解决律师执业困难问题。希望法院、检察院建设专门律师服务平台,统一受理查询、会见、阅卷、约见、文书提交、调查令申请等事项,为律师执业提供线上线下便捷服务,推进网上立案系统。二建立救济渠道:着力解决侵犯律师权益问题。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完善律师执业权利救济的申诉、控告和处理机制,确保律师在执业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渠道反映问题,有办法解决问题。三建立互联通道:着力解决两院与司法局及时沟通问题。两院与司法局设立专门联络人,两院若发现律师存在不规范执业行为,通过联络人及时与司法局联系;司法局若执业规范检查时,通过两院专人专线高效获得案件信息。四开通网络专线:着力解决律师执业卷宗案卷倒查问题。通过将法院案卷与律所的归档案卷进行比对,可以有效核查出律所在统一收结案等环节存在的问题,从源头上减少律师私自收案收费、同所代理等不规范执业行为的发生。
接着,苍南县法院院长陈斌表示,将尽可能对律师到法院出庭办案等提供便利,并就加强法院与律师关系提出几点希望,他认为律师应与法、检相互补台,共同维护司法公正,构建良性互动关系。
最后,苍南县检察院检察长潘勇就如何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及保障律师依法执业作了发言。潘勇检察长同时强调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县检察院要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补齐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短板;二是坚持平等对抗,共同探索合作式诉讼模式;三是坚持检务公开,优化对律师依法执业的服务。
(苍南县司法局法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