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全面推行县级、部门和镇(乡)、社区三个层面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今年以来,共参与审查规范性文件20余件,组织审查行政机关合同34件,框架性协议25件,切实维护了行政机关合法权益,得到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一是购买+组团,推进法律顾问工作覆盖到位。采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方式,统一聘请12名专业能力和政治素养较好的法律专家和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再根据律师擅长的专业领域和县政府领导的具体分工进行统筹分配,为每名县领导配备1-2名律师以提供法律决策服务,为县级部门和镇(乡)聘请1-2名法律顾问。针对社区法律顾问,采取政府补贴和自愿报名的原则,将全县6个律师事务所和6个法律服务所组成13个服务团,每团有5-8名法律工作者,负责4-7个社区的法律顾问工作。目前,全县10个镇乡、24个执法部门以及66个社区均配备了专业法律顾问,确保政府法律顾问实现全面覆盖。
二是管理+激励,实现法律顾问机制运转顺畅。加强同财政部门的协商,由财政部门安排专项经费对政府法律顾问进行补助,充分调动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性。由县政府出台《平阳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与《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业绩考核制度》,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明确了政府法律顾问选聘标准、聘任程序、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并把政府法律顾问考核同各机关部门年终考核挂钩,如未能出庭应诉的责任单位扣减相应年度绩效考核分值等。同时量化考核细则,要求政府法律顾问不仅要完成审核拆迁补偿合同、出具工程项目法律意见书等规定动作,还要开展普法宣传,法制讲座等自选动作,通过建立健全法律顾问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规范化、常态化和系统化的管理。
三是服务+成效,确保法律顾问作用有效发挥。引导政府法律顾问主动参与全县重大工程建设,在鳌江银泰城、水头皮革基地改造和顺溪明清古村落建设等重大法律事务上提供多套方案,确保县政府重大法律事务的妥善解决。为政府依法依规应诉提出建议和举措,如建议县政府领导落实出庭工作制度,县政府领导先后到省高院、市中院出庭应诉5人次,应诉案件111个,其中批案107个;建议县领导加强对重点案件的对接工作,县委副书记先后赴市中院对接水塔村批案、县长带队对接水头城防工程107个批案。有效解决了政府机关单位缺少专业应诉人员的现状,政府行政诉讼案件胜诉率得到进一步提高。今年以来,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共参加政府常务会议51次、办公会议55次,专题会议86次,提出建议350余条,有效提升该县法治政府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