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成立新居民法律维权服务队
发布时间:2013-05-31
5月29日下午,平阳县新居民法律维权服务队成立会议暨成立仪式在九州大众律师事务所举行,县司法局副局长金良标,县新居民服务管理局局长徐捷飞、纪检组长易永树,九州大众律师所主任池方景以及部分新居民代表参加了会议。
在县司法局、县新居民服务管理局的共同推动下,为维护新居民的合法权益,推进法律援助与新居民服务工作的协调联动,更好地位和谐社会建设服务,特成立平阳县新居民维权法律服务队。服务队采取“以外帮外”、“以外服外”的服务模式,成员由原户籍属温州市以外在平从事法律服务的律师、法律工作者组成,目前有黄秉、黄飞、张水琴等三位成员。
会上,县新居民服务管理局局长徐捷飞、县司法局副局长金良标分别为新居民法律维权服务队授牌,并向成员颁发了聘请证书。
县司法局副局长金良标对服务队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加强宣传,使广大新居民了解服务内容和范围。二是认真服务,确保服务质量优质高效。三是注重创新,通过集中宣传、举办培训、送法上门等形式,引导新居民遵纪守法、依法维权。
平阳县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科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