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9日,温州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举办的温州律师继续教育第二讲座在温州市司法局会议室8楼举行,厦门大学法学院法理学教研室主任的周贇副教授为温州律师作了一场关于“司法决策的过程分析”的讲座。
周贇老师从艾柯的“开放的作品”说起,提出一般的文艺作品在作者那儿毕竟已经完成,因而欣赏者对它的参与仅仅是一种有限度的参与、进而其开放性仅仅体现在欣赏过程中的话,那么,司法过程中的事实这一作品则在它的作者那儿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完成,甚至也还没有给出作品的所有质料(立法之法是由立法者给定的),这意味着在欣赏者进行欣赏之前,事实并没有完全确定且完整的存在,它内在地需要欣赏者的参与方能得到最后的完成、生成。也正因如此,相对一般文艺作品而言,司法过程中的事实是一种更为彻底的“开放的作品”。 周赟老师最终得出:审判工作其实是一项充盈着法官主观能动性的工作,任何追求“客观”、“正确”甚至“唯一正确答案”的意图在这里都显然不合时宜。
讲座中,周贇老师用其对法学知识严谨和开明的态度以及儒雅温和的个人魅力,深入浅出地举出司法实践中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存在司法悖论的诸多案例,以新颖的视角对司法决策的过程进行分析,让在座的各位律师感觉醍醐灌顶,犹如享受一场丰盛的法律饕餮盛宴。会后,温州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浙江高品律师事务所朱祖飞律师表示:周老师的讲授,给大家带来颠覆性的理论冲击。听课律师个个认真,完全被深深地吸引。本次讲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民委会今后将继续邀请专家学者来温授课,为温州律师提升理论水平提供良好的平台,发挥民委会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