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苍南县委宣传部、县妇联、县广播电视台、县新闻宣传中心组织的苍南县第三届“十佳女性”评选中,浙江瓯南律师事务所刘清华律师等10位同志被授予苍南县第三届“十佳女性”荣誉称号。刘清华律师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再接再厉、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为苍南县“三生融合、幸福苍南”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