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7 星期六
海昌律师为温州市域铁路S1线增资扩股项目首开民间募资渠道提供法律服务
发布时间:2012-12-24
    由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提供全过程非诉讼法律服务的温州市域铁路S1线增资扩股项目日前成功面向公众募集资金,计划首期融资15亿元人民币。
    温州市域铁路S1线项目由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温州市地方铁路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温州幸福轨道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由幸福轨道公司作为法人和融资平台,引入民间资本共同参与建设。温州市域铁路S1线增资扩股项目一期计划向社会筹集资金15亿元,增资扩股15万股(每股为人民币1万元);采用货币资金认购股份的方式,其中企业法人投资起点为2000万元人民币,按年6%固定收益率取得收益分配,同时参与幸福轨道公司超额盈余分配。自然人认购起点为1万元人民币,固定收益每年一付,投资收益个人所得税后年收益率6%净得收益分配;首期认购期限为5个月,截至2013年4月30日。
    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作为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为此次市域铁路S1线增资扩股一期募集提供了全过程法律服务,由主任严凌振负责,组建了由杨萌阳、章永海等多名执业律师参与的专业服务团队,从参与前期的增资扩股方案设计论证、融资平台的组建到一系列融资配套文件的起草、审查和规范,至最终完整融资文件的审查和完善,通过全方位卓有成效的专业化工作,为本次增资扩股项目提供的优质的专项法律服务。
    市域铁路是我市关键性、标志性的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和民生工程,更是引进民间资本参与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和公共设施建设的示范项目。此次市域铁路S1线引进民资增资扩股,是我国国内轨道交通投资首次大力度向民间资本开放,不但对温州城市化发展有重要意义,更是在温州金改背景下,为民间资金进入垄断领域对接基础设施建设做出的新的实质性尝试。海昌律师事务所此次为市域铁路S1线项目首次开启民间融资渠道提供专项非诉讼法律服务,是海昌律师积极响应浙江省司法厅、温州市司法局关于律师为温州金融改革提供法律保障的号召,不断拓展投融资法律服务领域的又一次成功实践。

                           (海昌通讯员:何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