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31日上午九点,为进一步扎实推进以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引到法律服务行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更深入地满足农村工作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作用,树立司法行政新形象,鹿城区司法局在鹿城区行政会议中心召开鹿城区法律顾问授牌仪式暨司法行政进社区(村)会议。
参加此次会议的人员主要有各街道分管综治副书记、司法所所长,社区与村的负责人,以及担任社区、村法律顾问的各律师事务所律师。会议由区委政法委副书记谢成龙同志主持,会议内容主要包括法律顾问授牌仪式、浙江高品律师事务所蔡国庆律师作为律师代表发言、鹿城区司法局局长张维忠同志进行了相关工作的部署与指导,区委副书记洪文滨同志作重要指示。
在会上,张维忠局长表示,对于此次“司法行政进社区”“法律服务进农村(社区)”活动,不仅是对“法律服务五进”活动的深入实践,也是我区在城市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方面的一项重要举措,更是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社区、农村规范化、法制化、和谐化建设的有效途径。同时,他也希望在此次活动中担任农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律师,能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的引到、促进、维权、扶助作用。
会议最后,洪文滨书记也对此次司法行政进社区”“法律服务进农村(社区)”活动做出重要指示。他指出要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把握关键点,增强服务的实效性,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使法律服务真正“服务”到基层,努力实现我区和谐稳定发展;于此同时,他认为要认真开展“司法行政进社区”“法律服务进农村、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活动目的、明确活动内容、明确活动要求。
201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