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7 星期六
浙江品和律师事务所被评为瑞安市文明单位
发布时间:2012-08-14
    据瑞委发201226号文件通报表彰,浙江品和律师事务所被中共瑞安市委、瑞安市人民政府授予“瑞安市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
    自成立以来,品和所就以创建文明单位为目标,一步一步扎实推进所的管理制度建设与团队文化精神培养。最终,在接受市委、市政府的考核时,品和所交出了优异的工作成果,展现了良好的精神风貌,最终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肯定。这不仅是品和所的荣誉,也是品和所全体工作人员的骄傲。在今后的工作中,品和所将不负市委、市政府的期望,继续奋发向前,进一步深化法律服务,开拓创新,加强管理,为广大客户展现“文明单位”的良好风貌。
                                       (浙江品和律师事务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