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2月23日,针对将于2014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及其细则,温州市律师协会、金融研究院暨温州大学金融研究院与浙江省温州人经济研究中心在市司法局会议室联合举办《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实施研讨会。此次座谈会邀请了在温高校专家学者、律师、银行代表、民间融资公共服务机构代表、民间融资信息服务企业等三十余名金融界人士参加。
研讨会由温州市律师协会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颜贻潘律师与温大金融研究院缪心毫教授共同主持,围绕《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及其施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如民间借贷备案作为认定民间借贷合法性依据的法理基础,以及金融办、法院、公安部门间就该事项在实践中的配合问题;民间借贷变更备案的标准如何科学设定的问题;远程民间借贷备案材料的真实性确认的技术路径;民间借贷借款人利息税前扣除标准的选择及其合法性问题;定向债券融资在温州地区推行的难度等方面内容展开热烈讨论。温州市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徐智潜总经理还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服务中心近两年来业务开展的经验。温州市律师协会杨康乐副会长与金融研究院林坚强副院长分别作了讲话,他们指出,民间融资阳光化、规范化是项艰巨庞杂的课题,不可能一蹴而就,《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的意义在于第一次以法规的形式对民间融资行为作出解释和规范,不但在国内,甚至在国际上都有一定影响。同时,正因为是第一次,肯定存在着一些不完善之处,这就需要社会各界在实践中不断修正、完善。此次研讨会上的一些讨论观点,或将对《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施行提供有益的帮助。同时,希望大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开拓视野,继续深入推动温州金融综合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