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 “以案释法”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的一项重要举措,乐清市司法局积极组织律师等在全市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乐清市司法局、普法办、团市委、浙江合众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积极发挥合众讲课小组普法校园行模式的作用,深入开展“以案释法 法育未来”法律进学校活动,扎实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4月28日,借助2016年乐清市流动少年宫科技普法禁毒进校园活动,合众讲课小组的律师们送法进北白象镇茗西学校和白鹭屿小学,给学生们带去两场别开生面、生动有趣又极具意义的法治讲座。讲课小组的律师非常注重与学生的普法互动,以《大话西游之孙小圣校园历险记》和《我受伤 谁负责》两个主题给学生们上法治课,借用孩子们熟知的《西游记》和《熊出没》故事设定,给大家讲解案情,让大家从人物出发来了解法律知识。另外,还结合日常办案中涉及到的本地青少年案件,以案释法地解释法规法条,着重分析青少年犯罪心理、违法行为的性质及法律后果,使学生具备初步的法律观念、权利观念和分辨是非的能力。全体学生与律师进行了充分互动,引燃了学生们学习法律的热情,掀起了以案释法宣讲的热潮。
法律服务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