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7 星期六
乐清市出台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规则
发布时间:2012-06-20
    日前,乐清市在市政府“一对一”法律顾问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团,并以市委市府两办名义出台了《乐清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规则》,做到“五明确”:一是明确800彩票概况。法律顾问团团长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兼任,副团长由市司法局分管副局长和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兼任,成员由市委、市政府聘请的执业律师组成。法律顾问团下设联络处,负责法律顾问团具体日常工作。二是明确工作职责。《规则》要求法律顾问团成员对应服务于市委、市政府领导,并分别详细规定了法律顾问受市委和市政府委托,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内容。三是确定工作制度。《规则》对法律顾问团法律服务形式做了明确规定:法律顾问主要通过参加各类会议、参与商务谈判、承办案件、出具法律意见等形式提供法律服务。同时,制定了重大疑难法律事务备案、全团会议讨论、承办法律事务登记考评等工作制度。四是明确权利义务。法律顾问享有可以邀请市委、市政府下属有关单位派员参加顾问团讨论会,以及查阅、摘抄、复印相关文件和内部资料等权利,同时法律顾问也应承担勤勉尽责、遵守保密规定等义务。五是明确保障经费。法律顾问团工作经费,由市府办(市政府法制办)在年初提出预算,报市财政局审核后列入法制工作专项经费,专款专用。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责任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法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