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鹿城区区人民政府召开的鹿城区地方金融综合改革司法保障工作会议于2013年10月16日在鹿城区人民政府召开,温州市人大副主任黄德康、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有为、鹿城区人民法院专委任峰及鹿城区金融办、区经信局等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我所陈聪律师作为破产管理人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本所陈聪律师代表叶连友主任具体汇报了破产管理人在金融综合改革司法保障工作情况,以及在履行破产管理人职责时所遇到的难题,并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降低企业家投资风险的议案,获得了与会人员对我所工作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