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7 星期六
苍南县建立“五大机制”加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
发布时间:2013-09-24
    为进一步加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提升司法公信力,近日,苍南县人民法院与司法局进一步完善了法律与律师良性互动的五大工作机制,共同促进司法公正。
    一是建立协同配合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法官与律师在诉讼工作中的协调配合,一方面律师要求从法律业务角度就案件研究和法律适用问题积极向法院提供建议,防止发生冤假错案,并在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刑事案件通知申请辩护、落实诉调衔接机制、法律文书规范化等方面要积极配合协助法院开展工作;另一方面,法院进一步重视律师作用,支持和保障律师依法行使辩护权、代理权等法律赋予的相关权利,为律师合法执业创造条件。
    二是建立研讨交流机制。在坚持合法、独立、尊重、互信的良性互动原则指导下,建立定期座谈、专题研讨、意见征询等制度。原则上一般每年选定某一主题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也可不定期组织交流,通报律师执业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对有关诉讼程序的使用、新法律法规的理解、本地区多发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法律适用进行探讨研究。
    三是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参加诉讼过程中,要与法院的案件承办部门或承办法官保持联系,对办案过程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或可能发生危机稳定的事项应及时与法院和法官沟通;对于法院委托律师参与协助调解和解工作的,办案律师应及时将涉案相关信息向法院反馈。双方的业务资料除依规需要保密外,可通过网络等平台交换、共享。
    四是建立舆情引导和应对机制。对一些社会关注的突发事件和媒体聚焦的案件,双方要及时做好沟通,防止发生负面舆情,同时律师要积极协助法院,回应社会对司法的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五是建立相互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法官、律师的教育、管理、监督,建立健全法官与律师之间特定关系、违规交往以及应当回避情况的报告备案制度;鼓励和提倡双方通过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测评和实行案件廉政监督卡、律师办案质量监督卡制度等多种形式开展监督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