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的一项重要举措,律师作为“以案释法”制度的主要执行人,推动建立典型案例研判、发布、报备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转变普法宣传教育方式,注重弘扬法治精神,以“身边人讲述身边事,身边事影响身边人”的形式,今年以来,我县律师积极参与《普法面对面》电视法治栏目14人次,参与《温州晚报--新瓯北》以案说法栏目26人次,律师个人通过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主流媒体开展“以案释法”工作160人次,以个案教育推动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的法治生态,逐步引导全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永嘉县司法局法管科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