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来,永嘉县司法局积极探索学校法律顾问服务模式,发挥律师专业优势,维护师生合法权益,提高学校、师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学校依法治校水平。
一、积极抓部署和落实。3月6日召开律师工作会议,按照市律协年度完成3家学校法律顾问的分配任务要求,将至少3家学校法律顾问任务分配给中辛所、嘉瑞成(永嘉)所及品嘉所3家律师事务所。7月份,通过开展律所百分制半年度检查着重对3家律师事务所的学校法律顾问签订情况进行督查,要求各所再接再厉,加快脚步完成任务,并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二、积极协调制定文件促落实。经过多次沟通和协调,5月中旬县司法局与县教育局、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永嘉县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首次提出聘请律师担任学校法律顾问,有力促进了我县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该文件将“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作为县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学校的申报条件之一,要求“聘请律师担任本校法律顾问,不断完善学校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为学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法律支持。将聘请法律顾问的经费支出纳入年度经费预算,保证法律顾问工作的正常需要。”
三、积极制造氛围和口碑。一是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团律师依托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平台为辖内学校或各律师所就近为学校提供法治讲座主要形式的法律服务活动,力度、频度、幅度较往年大大提升。如品嘉所农村法律顾问团凭借农村法律顾问工作平台,与当地司法所积极配合,为当地学校开展法治讲座已达11场次。二是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积极为顾问学校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如上半年,中辛律师事务所陈少明律师为城东小学700多位师生开展《未成年保护法》专题法治讲座。10月底,嘉瑞成(永嘉)律师事务所潘晓峰律师将为顾问学校桥头中学广大师生开展校园安全主题讲座。经初步统计,我县律师进学校开展法治讲座30余场次,受益师生6000余人次,已完成3家学校法律顾问任务,其中2家无偿,1家有偿。
永嘉县司法局法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