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检信访案件的实施办法(试行)》,以深化涉诉信访改革,推进信访法治化,引导老百姓理性维权、依法维权,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落到实处。
该《实施办法》规定,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检信访案件的范围为,不服县检察院作出的不立案决定;不服县检察院作出的不批准逮捕或不起诉决定;不服县检察院作出的撤销案件决定;不服县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立案监督的处理决定;不服县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行政、刑事判决、裁定监督的处理决定;不服县检察院作出的其他处理决定。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检信访案件的职责是,对原案件处理正确的,帮助信访人准确理解县检察院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信访人服判息诉;对原案件处理可能存在错误或瑕疵的,向县检察院提出建议,促使问题进入法律程序解决;对信访人生活困难,符合相关救助规定的,协助信访人开展救助申请工作。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检信访案件的律师第三方身份参与,不偏袒任何一方,向信访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
平阳县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科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