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7 星期六
平阳县三个方面加强少数民族法律服务
发布时间:2015-09-29

今年以来,平阳县基于县内少数民族人数和少数民族对法律服务需求量不断增加的现状,充分发挥律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能作用,着力从三个方面着手,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与实效,保障少数民族法律服务。

一是推进法治宣传,营造合法维权用权氛围。从全县8家律师事务所、6家法律服务所中抽调37名优秀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组成普法宣讲团,开展“以法促情共创民族和谐”普法宣传活动,宣讲团进入本地少数民族聚居的青街畲族乡、水头、山门、万全、鳌江等乡镇及外来少数民族集中经营街道,设立咨询点16处,宣传民法、民事诉讼法等常用法律外,结合少数民族特点,重点讲解民族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当面解答法律咨询,了解法律诉求。3年来共开展涉少数民族普法讲座7场,广场活动6场,受众450余人。

二是强化人民调解,拓宽和平解决纠纷渠道。在村、社区、镇调委会三级日常调解网络的基础上,发挥社区(村)法律顾问的作用,强化调解工作。与民宗局联系,以“民族大团结”为原则,探索建立涉民族问题案件的调解机制,举办调解员培训会议,要求各调解员了解关民俗文化,在尊重民族情感,遵守民族习惯,避开民族禁忌的前提下,以和平方式化解纠纷矛盾,维护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地区的社会和谐。3年来共调解涉民族问题案件19件,有效维护了辖区的稳定。

三是落实法律援助,完善诉讼法律服务平台。建立县级法律援助中心和镇级工作站两个层面的互动机制,县级法律援助中心开设少数民族群众专用维权绿色通道,将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援助案件作为重点案件来办理,做到专人负责,重点服务。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与各镇负责民族宗教工作的科室联动,将信息反馈给法援中心,以律师为主体的法律援助队伍积极为少数民族人员畅通申请渠道,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3年来共为226名少数民族群众解答咨询,156名少数民族群众办理援助案例。

 

 

                                                 平阳县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