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能够进一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能够进一步发挥律师作用,能够进一步完善司法制度、实现公平公正,洞头区司法局采取三项机制,全面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促进律师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一是完善投诉处理机制,保障律师权利救济。贯彻落实浙江省司法厅会同省检察院等政法单位联合出台的《关于刑事诉讼中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律师出现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等合法诉讼权利被阻碍的情形时,应及时向检察部门提出,并向司法行政部门汇报,以便及时做好律师维权工作;规范律师投诉事项的处理工作,接到律师投诉第一时间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采取沟通、协调等有效方式进行处理,全力保障律师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保障律师知情权、申请权、申诉权,以及会见、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论等方面的执业权利。
二是构建多方协作机制,优化律师执业环境。借助洞头电视台、洞头广播电台、《东方时尚岛》报刊等多家新闻媒体以及网站、微信、微博等多元化自媒体,不定期宣讲法律知识,扩大洞头律师行业的社会影响力;加强《律师法》和相关法律的宣传,积极引导群众对律师有正确的定位,增强维权意识和权利意识,在权利受侵害时,通过委托律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常态化,2015年区司法局继续实行政府为社区(村居)法律服务买单的长效机制,同时通过鼓励律师担任政府部门法律顾问、社区(村居)法律顾问、参与领导信访接待等活动,加强对洞头律师人才培养、拓展律师业务领域。
三是建立良性互动机制,深化律师执业保障。区司法局定期召开律师执业情况和问题反馈研讨会,不定期电询个别律师了解近期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现状,并及时就律师合法执业中的需求、问题和困难同办案机关进行协调和沟通,努力化解律师合法行使权力的阻碍;同时定期组织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学习会,定期开展全区法律服务队伍执业情况督查活动,通过评查卷宗、检查台账、约谈个别律师等方式方法进行了全面检查监督,在保障律师合法执业权利的同时严惩律师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净化全区法律服务市场。通过双向沟通协调,建立良性互动机制,全面深化律师合法执业权利的保障。
洞头区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下发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文件,继续努力推进律师权利保障工作,逐步探索建立公检法司联席会议机制,方便各部门定期沟通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情况,及时调查处理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