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7 星期六
洞头县司法局“四为”加强律师参与信访工作
发布时间:2015-08-14

    洞头县司法局认真研究新时期涉法信访工作的新问题、新矛盾和新特点,积极组织律师发挥自身法律专长和群众信任的优势,有序配合有关部门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引导上访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今年上半年,律师参与领导接访36次,为领导提供法律建议3件,接待群众来访61批次,为群众提供信访法律咨询61件。

    一是建立稳定机制,为律师辅助信访工作开一扇窗。建立定期值班机制。指派律师每月15日到信访部门协助做好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针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认真听取上访人的陈述,全面了解情况,依照有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认真解答,并仔细填写《律师参与信访接待登记本》,详细记录上访人员的基本情况、上访事由和答复意见及处理办法,建档备查。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在重大涉法涉诉信访和群体涉法上访案件发生时,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技能精的律师参与信访部门牵头召开的联席会议,为党委、政府依法处理涉法信访问题提供法律建议、提出法律意见,就有关部门如何做好上访人员的息诉息访工作提出合法建议,促进党委、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处理涉法信访案件。建立移送接待机制。信访部门在非值班日接待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移送洞头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由值班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供法律解答,对于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案件进行正确引导,对于无法单独通过司法手段化解的信访案件在提供法律意见后转交信访部门妥善处理。

    二是完善顾问网络,为律师帮助信访化解搭一座桥。夯实顾问网络基点。深化社区(村居)法律顾问建设,组建高素质法律服务团,参与我县的社区(村居)法律服务工作,实现了我县22个城乡社区和97个村居法律顾问100%覆盖,社区(村居)法律顾问不仅在平时走访中普及法律法规、引导理性维权,还积极帮助基层做好一线信访调解工作,参与信访案件的化解,将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构建顾问网络脉络。规范各级政府法律顾问聘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全县20个政府组成部门和7个镇街配备法律顾问,部门配备率达90.9%,镇街配备率达100%,通过政策解读、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法律论证等专项法律服务,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法律可操作性、法律后果等提出专业意见,强化政府的依法行政理念,提升政府的依法行政水平,从根源上减少部分信访案件的发生。

    三是找准角色定位,为律师参与信访接待画一条线。在组织律师参与领导接访过程中,开展了律师诚信建设、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检查、将信访接待纳入律师百分制考核等工作,加强对律师的指导和监督。明确参与信访化解工作职责。律师接待信访人,要认真听取信访人的陈述,认真解答,化解矛盾;遇重大事项应及时与信访部门沟通意见,不得随意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作出结论性答复;对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应提交律师事务所集体讨论;对需要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解决的信访案件,应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定程序解决;对可能引发突发性群体信访案件的,应及时向信访部门反映。明确参与信访化解工作纪律。 接待信访人时一律出示证件,公示律师姓名和律师事务所名称,接受群众监督;对所接触到的信访案件和党政机关涉密事项及信访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在信访接待过程中,严禁接受信访人的委托代理。

    四是构建常态保障,为律师保持信访积极系一个铃。加强青年律师信访业务培训。针对参与信访核查工作的主力军还是青年律师,邀请富有信访矛盾化解工作经验的资深律师为年轻律师进行培训和交流,迅速帮助青年律师掌握信访矛盾化解工作的要求和方法。加强财政补助。联合财政部门出台《关于转发2015年温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文件,根据要求,安排社会律师等专业人员值班接待群众来访、电话咨询或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的,每人每次补助150元,参加县领导信访随访接待的,每人每次补助300元。加强介入涉访时间管理。由于实践中信访案件纷繁复杂,全部有律师参与不现实,县司法局对于信访事项先行甄别,区别对待律师介入时间,针对某些特殊的、重大的、复杂的、容易久拖不决的信访事项,联系信访部门在第一时间让律师参与到信访矛盾化解工作中来,促进信访矛盾及时化解。

                                                       (洞头司法局 陈维靖 林声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