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7 星期六
平阳县制定青年律师听庭制度
发布时间:2015-08-10

    近日,为培养与发展青年律师队伍,提高青年律师的执业能力和业务水平,根据平阳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平委办〔2013〕50号)文件精神,平阳县司法局制定了青年律师听庭制度。

    青年律师听庭制度系由平阳县司法局组织青年律师到平阳县人民法院旁听案件庭审情况,对律师在法院开庭审理案件过程中的代理(辩护)表现、适用法律、承办态度、庭审效果等方面情况进行学习。听庭的案件主要选取由平阳县资深律师代理的重大、疑难和影响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原则上每月组织一次听庭活动。参加青年律师听庭活动的青年律师为平阳县各律师事务所35周岁以下、执业年限在3年以下的青年律师。

    近年来,平阳县积极开展青年律师扶持工作,逐步建立完善鼓励青年律师成长的机制,努力营造促进青年律师发展的良好氛围,为我县律师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好人才储备。

 

 

平阳县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科

二〇一五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