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阳县司法局结合“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切实开展社区(村)法律顾问督查工作。
一是全面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根据《关于开展社区(农村)法律顾问工作中期督查活动的通知》平司〔2015〕22号)文件要求,由各司法所对辖区内社区开展全面督查,并填写、上报《平阳县社区(农村)法律顾问督查情况登记表》。根据司法所督查反馈的工作情况,由分管领导金良标副局长带领法律服务管理科工作人员,在全县十个镇(乡)抽取20个社区进行了重点检查。
二是督查走访与工作宣传相结合。督查组每到一个社区,都与社区书记、主任进行沟通,了解社区(村)法律顾问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同时,进一步开展工作宣传,介绍今年工作新思路、新做法,重点督促落实坐班预告制和普法讲座工作。此外,督察组还在社区内随机询问社区居民,了解其对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知晓程度以及需求程序。
三是督查结果与年终考核相结合。通过全面督查和重点督查掌握到的工作开展情况,督查组对督查结果进行了梳理并书面通报各顾问单位。对于在督查过程中发现的工作开展不积极的社区法律顾问,予以口头批评,并将此次督查情况计入年终考核。
今后,平阳县司法局将继续不定期的开展督查走访工作,进一步改进广大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态度,确保工作开展取得实效,为广大社区居民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
平阳县司法局法律顾问管理科
二〇一五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