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7 星期六
鹿城区召开“加强良性互动 共建法治社会”律师公安干警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6-12-08

    12月1日下午,鹿城区“加强良性互动  共建法治社会”律师公安干警座谈会在区司法局六楼会议召开。鹿城区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方兆铭带领法制预审科、经侦大队、刑侦大队、纪检监察室等科室负责人出席会议,鹿城区司法局局长张维忠、分管副局长陈苾怀、法管科工作人员及5名律师代表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纷纷围绕着如何强化律师公安干警良性互动,进一步促进律师公安干警法律共同体建设,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切实有效的意见和建议。与会人员一致认为:一是律师与公安干警之间,由于不同的职责和角色定位,缺乏畅通有效的交流沟通渠道;二是律师与公安干警在法律共同体中,各自具有自己的专业优势,虽然有时存在对立性,但是两者并不矛盾,是相辅相成,互为促进的共存关系;三是建立一个长效的良性互动机制意义重大,要避免互动机制流于形式。
    区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记方兆铭指出,要建立律师公安干警良性互动机制,公安部门必须要做到:一是公安干警要提高思想认识。在法律共同体中,公安部门相对律师来说属于强势部门,各公安干警应该要认识到律师在社会法治、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对律师办案要给予最大的支持。二是律师公安干警之间要增强互动交流。通过专题讲座、培训、研讨会等方式,开展业务工作交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组织律师公安干警进行交流互动。充分发挥好公干部门法律顾问律师的作用,遇到重大疑难案件、信访维稳、公安干警维权等案件时,邀请律师介入提供法律服务。三是公安干警要加强自身学习,切实提升自身专业素质以适应法治建设进程,与律师形成“案件内对抗 案件外互动”的良好氛围。
     最后,区司法局张维忠局长表示,座谈会围绕换位思考,互相理解、互相信任,达成共识,是建立律师公安干警良性互动很好的开始。同时,就进一步建立律师公安干警良性互动机制,他提出了三点意见:一、律师依法代理案件时,要做到真诚做人、精诚做事,要遵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切实打造好法律共同体;二、公安部门十分重视互动座谈会,做了很多思考和多位对接,希望能够落实措施加强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三、司法行政部门要落实工作职责,积极搭建律师公安干警交流沟通平台,着力开创律师公安干警良性互动新局面。

                                                   鹿城区法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