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7 星期六
关于开展第三批浙江律师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6


进一步推动我省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化发展,满足省内律师资源严重不足地区法律援助工作开展需要,结合全省律师行业 “扬帆行动”,聚焦对法律服务资源欠缺地区的帮扶培植,根据浙江省司法厅《第三批浙江律师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向全市公开招募“浙江省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志愿者。

法律援助是广大律师勇于担当、奉献爱心,帮助经济困难群体的重要载体,也是广大律师砺练自我,升华自我的服务平台;这不仅是一项政府的责任,也是律师扶助贫弱、伸张正义,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重要体现。

在此,我们向全市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发出倡议,号召全市律师踊跃参与浙江律师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具体如下:

一、志愿服务时间

浙江律师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从2021年开始实施,每位志愿者服务期限为1年。

二、志愿服务内容

志愿律师在所派遣的服务县(市、区)法律服务援助机构开展工作,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积极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接待群众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

(二)开展法律讲座和普法宣传工作。

(三)对服务地法律援助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人员, 进行法律业务知识培训和辅导,做好传帮带工作。

(四)根据当地需要,当好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法律顾问,为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五)参与窗口值班、村(社区)法律顾问等公共法律服务。

(六)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七)完成当地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此外,鼓励志愿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借助律师行业“扬帆行动”主动作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例如开展两地律师事务共建结对活动,通过选派律师交流学习、组织律所观摩、举办专项培训、提供见习机会等举措,进行定点帮扶,实现信息和资源的共享。

三、志愿律师、律所资质条件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讲政治,重自律,热心公益, 具有奉献精神;

(二)持有《律师执业证》,并有 3 年以上执业经历,具有独立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和经验;

(三)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善于与人沟通;

(四)品行良好,无行政处罚及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五)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 55 周岁以下。

(六)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可以以事务所的名义报名,要求志愿服务律师不超过 3 名,每名志愿律师服务时间不少于 4 个月。

四、志愿律师待遇

(一)政策支持

(1) 在志愿服务期间,享受律师协会的优惠政策;

(2) 服务期满后 3 年内可不承担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义务;

(3) 将参与本志愿服务行动作为评选优秀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司法行政系统各类表彰评比的重要参考条件;

(4) 连续 2 年选派志愿律师或一次性选派 2 名以上志愿律师参与志愿服务行动的律师事务所,在评选优秀律师事务所时作为重要参考条件。

(二)费用补贴

志愿律师每人每年由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给予综合生活补贴9.6 万元(税前)。志愿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和参加窗口值班,按照当地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和窗口值班补贴的标准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领取。

五、报名方式

志愿律师向温州市司法局填写报名表,提交律师执业证、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复印件。报名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20日。

联系人:杜苗苗  联系电话:88371810

附:关于转发《第三批浙江律师法律援助志愿服务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第三批浙江律师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