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7 星期六
瑞安市局三项措施提高农村法律顾问群众满意率
发布时间:2016-11-09

    近日,瑞安市局组织司法所(分局)人员,以问卷调查、召开座谈、电话随机抽查等形式,对辖区内的村居(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情况进行督查。从反馈情况看,各村居(社区)对法律顾问的工作态度、服务质量、社会效果普遍表示满意,群众满意率较高。
    一是细化职责,提升服务效能。运用“蹲点式”、“预约式”、“一对一”等多种亲民化服务模式,开展服务,彰显服务对象利益至上的法律顾问工作原则。同时,以组团式服务确保农村法律顾问工作实效,团队人员在遇到疑、难、杂的重大问题、群体性事件以及敏感性涉农事务时,及时向服务团队汇报,按团队“会诊”后形成的书面指导意见进行办理,改变以往农村法律顾问“一人多村难顾”问题,也提高了解决疑难杂等重大问题能力。
    二是创新服务,延展服务内涵。针对农村实际需要,认真落实“渗透式”服务,在956村居(社区)办公楼醒目位置悬挂法律顾问宣传牌,明示法律顾问身份、服务内容、服务时间、联系方式等,并主动进村入户,加强与群众之间的沟通交流,把法律服务渗透于日常的群众工作中;落实“上门式”服务,针对社区老年人、残疾人及其他特定群体开展上门服务,切实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中。
    三是注重长效,强化责任考评。依托司法所(分局),加强对农村法律顾问的指导和监管力度。健全完善考核机制,落实定期服务制度,跟踪问效制度、定期考核制度。积极开展先进典型农村法律顾问的宣传和表彰,进一步推动农村法律顾问工作水平新提升。

                                                          瑞安市局法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