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瓯海区司法局以Specialty(专业化)、Standardization(规范化)、Speedy(高速化)、Stylized (机制化)为标准,着力打造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 “加强版”。
一是公共法律服务队伍专业化。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业务团队建设,整合现有法律资源,按专业特长不同对87名从业律师重新洗牌,建立四支专业律师团队,分别派驻娄桥、梧田、泽雅、丽岙等四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开展“组团式”法律服务。今年以来,律师团队共开展法治讲座等宣传活动350余场次,接待群众来访咨询300余人次。鼓励资深人民调解员创立个人品牌调解室,今年先后在潘桥街道、梧田街道成立“老计伯”调解室、沈岙正格调解室,帮助解决百姓日益增多的矛盾纠纷,截至8月底共化解矛盾纠纷404件,同期增长16.6倍。
二是公共法律服务程序规范化。明确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服务流程,规范文明用语和工作礼仪,做到服务用语、标牌标识、工作流程“三统一”,服务内容、服务人员、服务承诺、受理条件、办理结果、满意度“六公开”。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内部制度规范,跟踪督办、明察暗访、定期考核等督查制度,实现窗口服务工作规范化、常态化。招募70名律师组成法律援助律师志愿者团队,参与法律援助服务大厅“12348”咨询热线接听、来访咨询接待和点援服务。
三是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服务高速化。注重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向基础倾斜,将公共法律服务向村居一级延伸,由13个镇街分别在各自辖区内确定一个村或社区作为村级公共法律服务点,在该服务点开展法律援助户试点工作。今年截至8月底,全区共排查符合条件的对象700余户,将法律援助证全部发放到位。推行村居人民调解“3+X”工作模式,采用口头调解、法律顾问现场调解和远程视频指导调解等三种模式,建立激励、监督、通报和互联网案件传递等机制,提高村居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能力。自今年5月份该模式实行以来,全区各镇街(含村居)共调处纠纷(交调除外)892件,村居调处223件,占比为25%。
四是公共法律服务管理机制化。健全公共法律服务标准体系,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公开制等八项服务制度。加强便民利民服务建设,建立法律援助律师签约机制,与该区浙江嘉瑞成、浙江浙合等两家律师事务所签订案件团队承办合同,承接全区35%援助案件,实现案件接收到归档的无缝对接和双重管理。创新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将公共法律服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注册成立“瓯海区原声法治和平安建设艺术团”,签订支付合同,计划每年在该区巡演15场次,截至8月底已举办4场。
(瓯海区局法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