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关于做好 2020 年度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中法援基联发〔2020〕2 号)和省厅要求,现面向全市律师招募2名“1+1”中国法律援助律师志愿者,具体事项如下:
一、律师志愿者招募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能够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讲政治,重自律,热心公益,有奉献精神。
(二)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并执业三年以上,有独立处理法
律事务的经验和能力。
(三)工作敬业,责任心强,善于沟通,理性对待冲突和纠纷。
(四)个人品行良好,无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五)身体健康,年龄在 25-55 岁之间。
二、律师志愿者享受以下待遇:
(一)律师志愿者各项政策待遇均按《关于组织开展“1+1” 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通知书》(中法援基联发〔2009〕2 号)文件执行。
(二)服务于新疆、青海、甘肃的律师志愿者,每人每月补
贴办公、差旅、通讯和文印费用 3800 元;在其他地区服务的律师志愿者,每人每月补贴办公、差旅、通讯和文印费用 3300 元。
(三)服务于新疆、青海、甘肃的律师志愿者,增加高原费用补贴每人每年 1.5 万元。
(四)律师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期间,免交服务期内的律师协会会费。连续志愿服务 2 年以上(含 2 年)的律师志愿者,结束志愿服务后,可按增加的志愿服务年限,继续享受免交律师协会会费的待遇。
(五)省、市两级律师协会应当对律师志愿者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请有意报名的律师,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填写报名表,报名表由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后,于4月17日前上报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
联系人:孙晓宁 电话:88373355
附:《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1+1”中国法律援助律师志愿者招募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0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招募工作的通知.pdf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