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乐清律师通过发挥自身职能优势积极服务该市经济转型升级。
一是精心做好“僵尸企业”的处置,提供全程化法律服务。针对“僵尸企业”处置各阶段不同特点,坚持“一案一析”、“一案一报”的方式,组织法律专家论证会、案件讨论会等,针对乐清重点企业特点,主动提供开展风险判研、方案制定、破产管理、债权申报等法律服务。如温州某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导致公司对外负债累累,长期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航英所接受该公司的委托之后,认真审查了全部的债权债务,了解到公司高新技术的知识产权含金量较高,通过调整优化企业管理模式,完全可以继续产生经济价值,从而扭转不利的经营局面。该公司经过股东会议,采纳了该所的意见,决定积极面对债务纠纷,不走破产清算之路,仍然维持公司的存续。航英所经过多方努力沟通,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最终促成该公司与主要债权人达成了和解协议。该项工作得到了当地市政府、法院、企业债权人等在内的各方肯定。
二是服务上市企业。近年来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企业中,其中金三角科技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威利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两家系新三板上市企业,中国丰隆高科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系拟A股上市企业。乐清律师所组织部分青年律师成立专项法务团队,为上述企业提供了关于上市之后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政策信息、参与见证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函,以及高管法务培训等一系列重要的法律服务,受到企业的高度好评。
三是参与企业发债。与嘉瑞成乐清分所与总所共同为乐清某一家企业提供企业发债服务,以总所指导,乐清分所落地执行的方式深度参与企业债中的律师工作。
四是参与不良资产处置。 在为建设银行乐清支行、中信银行乐清及柳市支行、邮政银行乐清支行、交通银行乐清支行、招商银行乐清支行及乐清数个小额贷款公司处理金融贷款案件后,嘉瑞成乐清分所通过承继或新委托的方式,为华融、信达、东方等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截止发稿之日,代理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资产诉讼、执行标的额总计达13亿元。
五是服务科技创业创新。通过科技局、创业园、众创空间等平台为初创型企业提供创业创新法律服务,叶飞律师担任浙江师范大学创业导师、林晓琳担任楼友会创业导师,为初创企业设置初创企业股权设置、股权激励、劳动人事管理、互联网合作等法律课程及相应法律服务。
六是担任破产企业管理人。
目前,我市共有2家律师事务所具备破产管理人资格,2017年上半年天经律师所服务团队受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指定,担任温州市天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五家破产企业的管理人。受乐清市人民法院指定,担任温州缔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三家破产企业的管理人。浙江乐泰律师事务所接受乐清市人民法院的指定,分别担任浙江乐银合金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的破产清算管理人。四个案件均是执行转破案件,其中浙江乐银合金有限公司已确定破产债权超过2亿,其他三个公司债权申报仍在进行。通过办理破产案件,使大量“僵尸企业”退出市场主体,释放市场资源,优化市场资源配置。
法律服务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