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7 星期六
关于号召我市律师参与浙江律师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的倡议书
发布时间:2019-10-28

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省内律师资源不足地区提供人才支持和服务保障,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根据浙江省司法厅《第二批浙江律师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方案》文件精神,现向全市公开招募“浙江省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志愿者。
     法律援助是广大律师勇于担当、奉献爱心,帮助经济困难群体的重要载体,也是广大律师砺练自我,升华自我的服务平台;这不仅是一项政府的责任,也是律师扶助贫弱、伸张正义,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重要体现。
    在此,我们向全市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发出倡议,号召全市律师踊跃参与浙江律师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具体如下:
    一、志愿服务时间
    浙江律师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从2020年开始实施,每位志愿者服务期限为1年。
    二、志愿服务内容
    志愿律师在所派遣的服务县(市、区)法律服务援助机构开展工作,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积极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接待群众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
   (二)开展法律讲座和普法宣传工作。
   (三)对服务地法律援助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进行法律业务知识培训和辅导,做好传帮带工作。
   (四)根据当地需要,当好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法律顾问,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五)参与窗口值班、村(社区)法律顾问等公共法律服务。
   (六)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七)完成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协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志愿律师条件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讲政治,重自律,热心公益, 具有奉献精神;
   (二)持有《律师执业证》,并有 3 年以上执业经历,具有 独立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和经验;
   (三)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善于与人沟通;
   (四)品行良好,无行政处罚及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五)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 55 周岁以下。
   (六)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可以以事务所的名义报名
   四、福利待遇
  (一)政策支持。
  (1)在志愿服务期间,享受律师协会的优惠政策;
  (2)服务期满后3年内可不承担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义务;
  (3)将参与本志愿服务行动作为评选优秀律师和各类表彰评比的重要参考条件;
  (4)连续2年选派志愿律师或一次性选派2名以上志愿律师参与志愿服务行动的律师事务所,在评选优秀律师事务所时为重要参考条件。
  (二)费用补贴。
   志愿律师每人每年由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给予综合生活补贴8 万元(税后)。志愿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和参加窗口值班,按照当地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和窗口值班补贴的标准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领取。
   五、其它
  (一)省法律援助中心会同省律师协会、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开展志愿律师上岗前培训,负责为志愿律师办理法律援助律师工作证。
  (二)省法律援助基金会负责落实本行动所需的培训费、体检费、意外人身伤害保险费、综合生活补贴等费用。
  (三)根据文件精神,将对热心法律援助事业,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鼓励和表彰。
    报名方式:志愿律师向温州市司法局填写报名表,提交律师执业证、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复印件。报名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15日。
    联系人:李冰瑜  联系电话:88377376

    关于转发《第二批浙江律师法律援助志愿服务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pdf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