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2年高级律师高级公证员培训班的通知》(司办通【2012】24号)文件的精神,请各律师事务所根据自愿的原则,按要求选拔符合条件的律师,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并于8月31日前将报名表一式二份上报浙江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因名额限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以报名先后顺序决定推荐人选。
二、培训内容、师资、时间和名额分配
1、培训内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律师业的发展专题、律师制度改革与发展专题、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律师刑事、行政、民事业务新知识专题、律师业务拓展的技巧专题以及应对工作压力与生存哲学专题等。
2、培训师资:培训班将邀请全国人大常务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和司法部有关司局领导以及全国律协实务专家和高等院校知名教授授课。
3、培训时间、地点:2012年10月29日—11月7日,司法行政学院(北京朝阳区霄云路霞光里11号)
三、培训费用
培训费每人3000元(含住宿费、学杂费、资料费、考察费、餐费)。
联系人:许赛莹 联系电话:0571-87054410 传真:0571-87054366(注明交律管处许赛莹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