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2013年度温州律师继续教育第七讲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讲座时间:2013年12月14日(周六)下午2:30-5:00。
地点:市局八楼会议室
二、讲座主题《行政行为合法性司法审查标准》。主讲人:章禾舟,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法学博士。
三、参加对象
1、温州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
2、其他非委员执业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开放报名。
四、联系人
项盼盼,联系电话:15957747060。
五、其他事项
1、参加讲座的律师可折抵2013年度继续教育5课时。
2、会议实行考勤,请提前15分钟到达签到。
3、会议不安排用餐。
特此通知。
温州市律师协会
2013年12月11日
附:《行政行为合法性司法审查标准》讲座的内容提示:
《行政诉讼法》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即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是我国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的一个基本原则。该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又规定,对于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但是,在我国的审判实践中,对如何掌握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有着不同的理解和看法。如何正确理解和把握行政诉讼法的合法性标准,是目前司法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此次讲座将具体讨论了目前行政诉讼审判中执行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标准的现状、缺陷,针对这些现实问题,将着重分析了各种不足产生的原因,并对如何掌握行政诉讼中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标准及发展等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和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