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市律协决定,2010年“三·八”妇女节、“五·四”青年节将统一安排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时间:初定2010年4月下旬利用双休日出行,2—3天。
2、地点:厦门。具体行程另行通知。
3、参加对象:全市女律师、45岁以下青年律师。
4、费用:旅游费用约1000元,根据《2010年温州市律师协会经费预算》文件,每位律师在3年内均可享受1000元旅游补贴一次,参加本次活动的律师,尚未享受过该项补贴的可使用该经费。
请要求参加活动的律师于3月29日前将参加活动律师名单报市律协秘书处。
联系人:孙晓宁 联系电话:88373355
温州市律师协会
2010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