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日温州市律师协会五届二次理事会通过)
根据市局批复及《温州市律师协会女律师联谊会规程》,决定将温州市律师协会女律师联谊会更名为温州市女律师联谊会,并调整人事如下:
一、温州市女律师联谊会理事会由下列人员组成(人员排名不分先后):
会长:胡海婴
副会长:周大红 陈静 项莉娜 余隐
理事: 伊娜 李慧玲 詹海霞 周湘妤 叶乐一 周岭 陈林莲 苏小芳 张瑞华 陈微微 陈华明 陈娜张玲玲戴秀成 刘清华 王俏君
二、聘请秘书长、副秘书长
秘书长:詹海霞(兼) 副秘书长:周湘妤(兼)
温州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