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下午,浙江浙合律师事务所郑俊想律师走进瓯海区人民法院,今天他担任的角色不是代理人、辩护人,而是调解员。作为一名律师调解员,郑俊想律师受瓯海区人民法院的委托,为该院一起民事纠纷主持调解。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温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瓯海区已在区人民法院、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组建了一支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律师职业道德素养和较丰富的执业经验以及群众工作能力的律师调解员队伍,依法开展各类矛盾纠纷化解。
(瓯海区司法局法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