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法治人才培养和交流,切实推动温州仲裁工作创新,经研究,决定从我市律师队伍中遴选若干名优秀社会律师赴温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挂职锻炼。根据《关于印发选派律师赴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挂职锻炼的通知》(浙府法发〔2015〕11号)要求,结合仲裁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职基本条件
1.已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修养,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熟悉民商事法律,有较强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能力;
5.挂职时间1年。
二、职务安排
担任仲裁办案秘书一职,具体协助仲裁庭做好仲裁程序性事务工作。
三、挂职律师管理
社会律师挂职期间不转移党组织关系、劳动关系和工作关系。原单位保障律师挂职期间的五险一金;市司法局将律师挂职锻炼纳入律师人才培育计划,市律师协会对挂职律师给予资金补助和会费减免政策。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4日——2022年12月23日
2.请各律师事务所推荐人选,如实填写《温州仲裁委员会社会律师挂职报名表》,并发送至邮箱地址:wzac1997@163.com。
3.仲裁委将对各律师事务所推荐的人选进行遴选和审核,确定挂职人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温州锦江路458号深蓝大厦12楼
联系电话:88965672,88960783
温州仲裁委员会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