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关于法治人才培养和交流的有关要求,推动政府法制工作创新,拓展律师人才培养渠道,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省法制办与省司法厅联合印发的《关于选派律师赴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挂职锻炼办法的通知》(浙府法发〔2015〕11号),我局积极与瑞安市法制办进行沟通和联系。两家以联合发文(瑞府法办20151号)形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选律师到市政府法制办挂职。挂职时间为3-6个月,每月给予3500元的生活补助。我们严格按照《选派律师赴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挂职锻炼办法》进行筛选,现初步确定四名年龄在30岁上下,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青年律师到市法制办挂职锻炼。
瑞安市司法局法管科
2015.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