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7 星期六
瑞安市局积极落实“七·七”农村法律顾问视频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5-07-09

 

    7月7日市局社区(村)法律顾问工作视频会议结束后,瑞安市局立即召集由党组成员、各司法所长,法律服务单位成员参加的工作会议,对视频会议精神进行学习交流,并对我市下半年社区(农村)法律顾问工作进行专题部署。

    党组副书记曹隆昌主持了本次工作会议,并对各单位工作提出要求:在7月底之前,各司法所(分局)、法律服务单位要结合“红七月”活动,开展一次大规模的农村法律顾问宣传活动,司法所(分局)在本辖区内组织一场以上的法律讲座,各法律服务单位准备课件,法管科负责协调。

    会上,蔡虎弟局长针对于温州市局颜华跃局长提出的“农村法律顾问一把手工程”,他表示:“局长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负起主要责任。”蔡局长指出:一是要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提高农村法律顾问的重要意义。农村法律顾问工作是提高村居民法律意识的需要、是提高司法行政地位的需要、也是提高法律服务人员的业务能力的需要。二是要明确责任,进一步发挥农村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法律服务人员要充分认识到在农村开展法律顾问工作是职责和义务所在,是法律人的历史使命,司法所(分局)要履行责任,特别要在提高知晓率、满意率和工作效率上做文章。三是要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的监督、协调和考核作用。要真正落实“二百”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处理好法管科、司法所(分局)和法律服务单位三者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司法所(分局)要发挥出桥梁纽带作用、指导监督作用、落实考核作用的三项职责。

    会议部署了近期 “三个一”的农村法律顾问工作计划(召开一次农村法律顾问经验交流观摩会,组织一场农村法律顾问座谈会、开展一场示范法律知识讲座),以此在全市掀起农村法律顾问服务基层、服务村居民的新高潮。

                                   瑞安市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科

2015年7月9日